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
公司要闻
行业新闻
媒体报道
安防知识
犬防知识
宠物新闻
犬防新闻
法律法规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- 资讯中心 - 宠物新闻

转载东方快评丨把狗定义为“伴侣动物”具有导向意义

来源: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于:2020-04-13 点击量:83151

4月8日,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目录》)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目录》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,列入《目录》的动物,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,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。

值得注意的是,31个种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的家禽中并不包含“狗”。对此,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,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,狗已从传统家畜“特化”为伴侣动物,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,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。

显然,把狗定义为“伴侣动物”而没有将其入选《目录》,是朝着“拟禁食狗肉”方向迈进的一个积极信号。众所周知,除了亚非等少数国家或地区,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吃狗肉的习惯。正像《意见》制订过程中强调的严格掌握四个原则之一:“与国际接轨,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”。

然而,《目录》把狗定义为“伴侣动物”,并不意味着今后禁食狗肉。“爱狗”还是“吃狗”的争论,恐怕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。除非法律禁止,否则,受限于利益、风俗、道义、权利等因素,吃与不吃狗肉的争论还将是一场“拉锯战”。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,让人们对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不过,“狗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属性”同时存在的事实,势必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。

一直以来,“爱狗”还是“吃狗”这一观点总在不停地碰撞,这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必然要经历的过程。无论自己属于何种信仰、性别、习俗、追求等,让这一话题进入公共视野,才能越辩越明晰,也是能否走向更文明阶段的一次检验。

而把狗定义为“伴侣动物”,没有让狗入选《目录》,既表明了国家持有的态度,又具有导向意义,无疑是文明的一个进步。这昭示着我们每一个人都应站在更高处思考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关系,并行动起来,如此才能与时俱进地跟上文明发展的脚步。*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

在线客服